索引号: 016007768/2013-00331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13-03-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3月8日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志平为凤翔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陈志平为凤翔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免去张宏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决定任命:
宋金让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崇贵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 星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宏斌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3年3月8日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凤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宏斌辞去凤翔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