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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6-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海斌、刘林益、王伟波、戴慧萍、袁军平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10-09 09:15:20 浏览次数: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海斌、刘林益、王伟波、戴慧萍、袁军平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9月29日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凤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海斌、刘林益、王伟波、戴慧萍、袁军平辞去凤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