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7768/2016-01190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16-10-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凤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海斌、刘林益、王伟波、戴慧萍、袁军平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9月29日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凤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海斌、刘林益、王伟波、戴慧萍、袁军平辞去凤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