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赵平华辞去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5月24日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平华辞去凤翔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