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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0-11-30 19:42:52 浏览次数:

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群众: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打击欺诈骗保,守卫医保基金,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市医疗保障局倡议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从我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律底线、不越政策红线,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一、树牢法治观念

认真学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协议约定,主动开展医保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全民医保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远离违法违规高压线,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

二、规范医药服务

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群众提供医药卫生服务,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规范诊疗行为。医师、药师要全面掌握医保政策法规,坚持因病施治、科学诊疗、规范服务,坚决守好医保基金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参保群众要提高认识,珍惜医保权益、维护基金安全,自觉抵制并主动检举欺诈骗保行为,使用好、维护好参保群众的“保命钱”。

三、抵制违规行为

坚决抵制虚构劳动关系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医疗保险参保资格;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获取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虚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伪造、变造、冒用他人医疗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将医疗保险证件或者支付凭证交给他人,供其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虚列、虚报、虚增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金额;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鉴定意见,为他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提供帮助等骗保行为。医保部门对骗取医保基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参与基金监督

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及时举报涉嫌欺诈骗保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肩负起医保基金监管责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我们一道共同当好为基金“镇山护庙”的“四大金刚”;当好“孙悟空”,擦亮“火眼金睛”,抡起“金箍棒”,让觊觎“唐僧肉”的“妖魔鬼怪”无处遁形。

希望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监督医疗保障工作,共同努力把医疗保障真正办成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