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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7-08-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消费警示5

发布时间: 2020-11-30 19:28:37 浏览次数:

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翔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消费者应当注意:

一、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无行政部门核发的证照、生产企业的证照以及产品合格证等。

二、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不能标有疾病治疗功能,应该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三、消费者应注意保健食品是指有特殊效果的食品,某种保健品一般只适合特定的人群。而且一般的保健品都含有多种添加剂,盲目使用反而对身体有害。

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只能在法定核准的场所进行。除此之外,不得租借宾馆、酒店或其他公共场所,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保健食品销售和违法宣传。经营者应提供相关票据,做好进货、销售台账。

社会上一些以“访谈、讲座、座谈会”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活动是幌子,以“赠药、免费试用、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人参加的行为是促销,请一些所谓的“专家”“名医”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现象是一种假象,上述行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增强识假辨假能力,提高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给身体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失。

老年人如果出现身体不适,应当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如需进补,应当在医生建议下购买保健食品,应尽量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固定销售场所,如大超市、大药房购买,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等。

投诉举报电话: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17-7213188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