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7768/2020-02033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12-04 15:52:42
名  称:凤政办发〔2020〕55号关于印发《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凤政办发〔2020〕55号关于印发《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4 15:52:42 浏览次数:

解读链接:《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解读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我县于2010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荣誉称号。2020年7月21日至22日,陕西省园林县城复查专家组,按照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巩固提升工作进行了复查。10月1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0年园林城市(县城)复查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陕建市发[2020]72号),我县被综合评定为限期整改县,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复查顺利通过,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国家园林县城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的标志,是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标志,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标志。我县国家园林县城是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不懈努力、扎实工作取得地一块“金字招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园林县城巩固提升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的复查验收。

二、反馈问题及整改任务

根据省住建厅反馈的“凤翔县整改问题清单”,我县存在三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整改单位主要涉及县住建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城关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城关镇政府,要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一)绿地建设及建设管控方面

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南大街、北大街等道路绿化带人为踩踏现象严重,县城背街小巷绿化滞后,部分城市主次干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绿化带内种菜现象频现,凤鸣路绿化带苗木退化或杂物偶有发现。(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关镇)

2.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尤其以东湖路为代表的柳树树枝,枯死现象严重,要引起高度重视,应加强研究,科学防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秦凤路分车带存在假树假花,不符合生态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市政设施方面

1.部分道路人行道较为破损,如秦公路、北大街、东湖路等道路人行道破损现象比较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个别路段和背街小巷存在架空线凌乱现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城关镇)

3.东、西、南大街等路段有占道、出店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操作不规范,垃圾裸露面太大、且场内渗滤液夹带雨水有三处积液量较大,严重污染环境,气体导排石笼分布不均且石笼直径和填充物砾径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场内无雨水排除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高。(责任单位:宝鸡瑞盛水务有限公司)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夯实责任。省住建厅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说明我县在园林县城建设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和短板,省上将于12月底左右组织复查,时间紧,任务重,城关镇及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整改问题销号制度,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进行查漏补缺,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面整改达标,整改完成后报县国家园林县城复验办审核销号。

2.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县财政局要加大园林绿化、市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同时各建设责任单位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引进社会资金,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全面达标。

3.细化措施,扎实整改。城关镇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认真对照存在问题及各自承担的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逐项研究议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分工,强化措施,确保将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复发。

4.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县委宣传部、县国家园林县城复验办等单位将联合督导检查,对问题整改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填报的《凤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送至县国家园林县城复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