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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0-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凤翔县2020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人员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24 08:54:20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凤翔县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凤政发〔2019〕13号)文件的规定,经申请人申请,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查、审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0年4月20日—4月26日(七天)

二、公示期间,凡对公示保障人员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凤翔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凤鸣广场对面一楼;联系电话:7239220)

三、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有关程序从2020年第一季度起实施保障待遇。

四、经审查、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共11户11人,现按户/人公示如下:

(一)南大街社区(2户2人)

潘西军1人潘宗利1人

(二)东关社区(1户1人)

王金玲1人

(三)南环路社区(6户6人)

亢芳宁1人吕保良1人张永利1人卢涛1人李锁贤1人张登峰1人

(四)关中社区(1户1人)

冯社强1人

(五)田家庄镇(1户1人)

豆引花1人

特此公告

凤翔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