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08XF/2020-0193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0-10-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
资金分配方案
今年来,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冲疫情影响,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
按照中央统一安排,宝鸡市财政局下发了宝市财办预(2020)28、29号文件,共下达我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和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5178万元。依据《陕西省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使用方向和要求,结合我县财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报省市财政部门审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情况
(一)政策要求
财政部印发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用、管、还”作出了明确规定。
1、资金用途。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两大方面。市县自主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的比重,不得拨付给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重大区域规划建设以及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县城建设、农林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2个方面。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抗疫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补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等6个方面。
2、还本付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资本市场统借,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市县财政承担本金的偿还责任。从第6年(2025年)开始,每年市县按照分配总额的20%偿付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
3.预算列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资金安排情况
上级下达我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045万元,按照要求,我县全部用于保基本民生相关支出。具体安排情况是:
1、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 安排282万元;
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资助 安排387万元;
3、城乡居民医疗补助安排1050万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140万元;
5、高龄老人津贴安排1765万元;
6、县级公立医院养老补助安排900万元;
7、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安排548万元;
8、村医补助安排118万元;
9、计生家庭困难补助安排646万元;
10、抗疫经费安排100万元;
11、产筛项目安排125万元;
12、义务兵优待金安排1073万元;
13、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安排663万元;
14、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安排932万元;
15、农村低保安排2160万元;
16、城市低保安排45万元;
17、农村五保供养安排316万元;
18、残疾人补贴安排562万元;
19、残疾人补贴(其他残疾人事业)安排233万元。
二、特殊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上级下达我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3133万元,按照《陕西省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主要用于应对疫情影响,弥补县区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财力缺口,属于一次性财力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我县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弥补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批准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无来源调入资金21845万元。
凤翔县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