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6:44: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凤政办函〔2021〕2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利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系统”报送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626条,截至目前共导入各类信用信息5777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437条、行政处罚28条、行政奖励129条、双随机抽查信息203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公告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事项:无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三)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三、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情况

今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充实了相关人员、完善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18个股室、15个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新制定了《公文收发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公示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办法》、《保密审查办法》、《年度工作报告办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公开应公开信息,一是采取陕西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再通过数据自动交换转后台平台,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非食品药品类执法类案件公示;二是采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NMP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再通过凤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局(部门窗口)进行食品药品案件公示;三是利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官方“凤翔市场监管”公示号进行宣传展示;四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各项权力权利、责任事项实施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均严格按时限完成并上报。我局紧扣年度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公开透明工作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政务公开,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不断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形象和公信力,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我局重点从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业务培训等方面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并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力、公信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