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数据统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数据统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表格数据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共凤翔区委、凤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engxia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7219139)。
一、总体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根据《条例》及省市政务信息公开要点要求,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全面梳理、充实细化,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流程和报送、审核、保密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扎实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等问题的舆情回应。加强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管理,对网民的评论、建议和诉求,做到“有问必答”。
三是全面夯实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功能,更好服务于政务公开。同时,强化工作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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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人员力量薄弱,对各镇、各部门的指导督促力度还不够大,指导督促职责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对公开的信息缺少数字化、图片图表及音频视频等形式的解读,解读质量不高、形式相对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为目标,确保工作再上台阶。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机制,对各镇、各部门在发布信息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指导。二是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