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303P/2021-00605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1-10-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免试就近、统筹安排、科学规范、均衡生源、公平公正、确保平稳”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按时入学(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除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0%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现所有公办中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采取按学区入学和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办法进行。小学参照农村已往自然学区入学惯例和城区划定学区办法免试就近入学,初中采取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和城区初中划定招生学区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学校不得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