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凤翔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任务,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研究制定了《宝鸡市凤翔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二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学法制度,指导全区各级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法律培训、宪法宣誓、领导干部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多项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建强了制度保障。三是围绕落实《202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宝鸡市凤翔区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各镇、各部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立足职能转变,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积极探索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转发《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和排查工作。建立了《指标体系》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扎实落实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完成全区4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二是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区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充分听取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意见建议。三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备法律专业的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根据《宝鸡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申请人撤回3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决定维持被申请人行政行为1件,终止行政复议4件;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1件。四是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件。
三、加大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在区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得成效。积极推行“立即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只跑一次”等制度,做到放管结合,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全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并对外公布。对各项办事制度、程序、所需资料及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公正透明。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累计集中划转事项125项,集中审批率、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强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改革服务,实施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全区12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和160个村、6个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已全部达标。四是畅通评价渠道,全市首家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全面启动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打造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深化个体网上登记注册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做到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推进依法决策,构建权力公开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落地实施。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12个镇权责清单梳理整理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二是严格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按时报备案审查,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印发了《宝鸡市凤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第一批)》,转发了《宝鸡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文旅局报送的《宝鸡市凤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宝鸡市凤翔区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秦雍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今年共报备市政府、区人大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是全面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营商环境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兼顾其他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四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政府授信践诺机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保障了社会各界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得到显著提高。2021年11月,被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全省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宝鸡市唯一。
五、加大普法宣传,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备案,全区一半以上机关单位配备了法律顾问,为实现2022年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打好了基础。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今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办理区政府日常法律事务23件次,审核协议、规范性文件、复议材料等14件,参加协调会、听证会9次。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印发《宪法》《民法典》《民法典知识50问》等法律法规知识资料20余万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景区、进家庭等“法律九进活动”、第27个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学生课余、集会、庙会、法定宣传日等时机,举办讲座、设立咨询点、发放图书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开展秋季开学第一周“法律进校园”、“学宪法讲宪法”及“民法典进学校”、“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不断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规则意识。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15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28余万人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全民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高标准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一条街10个。运用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雪亮工程”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推送法治宣传信息和法律知识,播放法治宣传片,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加强。四是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按照《关于在全区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方案》,到年底每个行政村每10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要求,9月、11月对12个镇确定的首批“法律明白人”,由各镇分批次进行了培训,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法治素养。
六、狠抓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29起。二是持续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落实“以案定补”政策,全年共审核人民调解案件157件,发放补贴16520元。按照宣传发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评选出10名区级“十大调解能手”,2名市级“十大调解能手”、优秀人民调解员。三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监督,组织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将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各法律援助站等全区各法律服务机构统一纳入“12348”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5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回经济损失约350.61余万元。四是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巩固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推进区域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制发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六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七是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