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418X/2021-01449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12-16 09:21:41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农业农村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大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2682 传真:0917—7212682

二、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起草和实施农业农村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意见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种子质量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工作。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贯彻执行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编制全区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及农业专项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和实施责任。

(十一)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编制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有关农业涉外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农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邹军岗,男,汉族,1976年2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在咸阳机器制造学校计算机通信专业学习;1995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凤翔县委办公室干部(其间:1999年12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自考大专学历);2003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陕西省凤翔县委机要室主任兼县保密局副局长(其间:2004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任陕西省凤翔县保密局局长;2009年1月至2012年2月任陕西省凤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2012年2月至2019年3月任陕西省凤翔县范家寨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2019年3月至2021年11月任范家寨镇党委书记;2021年11月任凤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管:主持全盘工作,负责党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建华,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专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至1988年10月在凤翔县教育局工作;1988年10月至1991年12月在凤翔县委办公室工作;1991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凤翔县政法委秘书组组长(期间:1995年9月-1998年7月在宝鸡市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毕业);1998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凤翔县横水镇副镇长、副书记;2007年9月至2010年5月任凤翔县横水镇人大主席(正科级);2010年5月至2019年6月任凤翔县委农工部副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凤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负责机关管理、农技体系改革、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局系统劳资、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管理、卫健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调研与协调、全局性综合性文字材料审核把关、目标责任考核、农业统计、牵头农民增收、农业园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农产品营销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建斌,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陕西岐山人,专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在凤翔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工作;1997年8月至2003年8月为凤翔县农业局科员(期间:1997年9月-2000年7月在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3年8月至2011年6月为凤翔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2011年6月至2013年8月任凤翔县农业局纪委书记;2013年8月至今任凤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发展、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减轻农民负担、一村一品、农村合作基金会债权债务清偿工作;负责农机管理与技术推广;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亚辉,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陕西凤翔人,专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至1992年4月为凤翔县石家营中学教师;1992年4月至2000年8月为凤翔县原糜杆桥镇人民政府科员;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为凤翔县原涧渠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为凤翔县姚家沟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2002年4月至2007年8月为凤翔县原董家河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2007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凤翔县范家寨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2010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凤翔县范家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凤翔县虢王镇党委副书记;2019年6月至今任凤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负责粮油、果业、蔬菜等种植业生产管理、行业扶贫(产业脱贫)、农村能源建设与利用、农业抗灾救灾、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局党组成员

徐卫孝,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陕西佳县人,本科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至2001年7月为凤翔县彪角镇人民政府干事;2001年7月至2016年5月在凤翔县农业局工作(其间:2001年9至2003年12月在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为凤翔县农业局总农艺师;2019年6月至今任凤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主管:负责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牵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畜牧业生产管理、畜禽定点屠宰、渔业生产管理、农业政策保险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机关全体人员会等的组织协调,及时督办有关决议事项的落实;负责人事管理和群团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扶贫干部的组织管理;负责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职称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原临时聘用人员养老补助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全系统党员、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承办农业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保密、计划生育、老干部服务管理、爱国卫生、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宣传管理工作;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工资拨付和福利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系统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人:梁兴国   联系电话:0917-7212682

(二)综合管理股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调研与协调,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等材料的起草;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及农业科普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化工作;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的协调、指导、管理工作,以及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产品营销,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办农业农村金融方面的有关工作。

联系人:张智峰   联系电话:0917-7218103

(三)农村事业股

负责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意见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工作,落实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权和财务管理;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意见建议,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联系人:石海强   联系电话:0917-7218515

(四)项目管理股

负责项目工作的牵头抓总,负责组织申报农业项目、下达农业项目计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局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人:卢红强   联系电话:0917-7218656

(五)种植业管理股

负责全区种植业生产管理工作,拟订粮油生产及果业、蔬菜等经济作物的年度、阶段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果菜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果菜产品公用品牌宣传推广工作。牵头负责产业扶贫工作。负责抓好农作物种子的繁育、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与利用工作;承担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有关疫情控制和扑灭处置工作;负责农业抗灾救灾和种植业政策保险协调工作;负责农情调查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果菜储藏加工企业涉氨制冷安全工作;做好种植业类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果菜产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验和管理。

联系人:田红霞   联系电话:0917-7217363

(六)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

拟订全区畜牧业、饲料业、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渔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意见措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健康养殖;组织饲料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及兽医器械。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疫情控制、扑灭处置,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区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畜牧业政策保险协调工作;指导畜禽屠宰企业涉氨制冷安全工作;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渔业管理体系建设和渔业安全生产;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检疫,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联系人:郑华   联系电话:0917-7212013

(七)农机与农产品监管股

贯彻落实国家在农机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履行农机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机推广单位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负责农机化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农机化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企业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实施企业安全监管;监督管理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协调和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联系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0917-721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