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559350677U/2021-0149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1-12-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96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函〔2021〕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宝凤政办函〔2021〕104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