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数据统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数据统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表格数据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共凤翔区委、凤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engxia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721913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凤翔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载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队伍、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结合重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0年,我区坚持“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为主线,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为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积极解读政策文件,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息、正面回应疑虑。累计全年解读信息发布84条;累计更新政务要闻、重点领域、民生服务等各类信息5263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件,积极关注信息公开后的舆情动态,先后编发舆情快报10期。
(二)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政务公开透明。2020年,我区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进一步深化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重大项目建设、“六稳”“六保”信息、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同时,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工作要求,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强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尤其是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在2020年5月份,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部署要求,我区将原区政府门户网站平滑迁移至全市统一平台,并新增了6个专栏专题,实现了资源、管理、服务、运维、安全保障集约化,从根本上解决了网站建设架构到位、安全防护措施级别低、页面设置不够规范等问题。在逐步完善网站目录、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应用支撑、用户服务等五大体系的同时,着力将区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舆论引导平台和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便民服务平台,并且结合区情制定印发了《凤翔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夯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约束。
(四)注重改革创新,强化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实现集中审批,积极推进各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除涉密事项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宜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全区现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面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我区继续强化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会、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与认识,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同时,我区积极推动各镇人民政府、各政府部门对本单位、本区域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为基层政务公开培训提供支持与帮助。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以区政府网站作为公开的主平台。2020年,全区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3条。二是充分利用“凤翔发布”发布政务信息229条,累计阅读量突破226.2万次,与网民开展互动1372次。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5 | 77 | 5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1 | 4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8 | 6 | 106 |
行政强制 | 16 | -1 | 1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6 | 24672.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镇、各政府部门业务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不够强。二是政策解读还存在短板,解读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三是对各镇、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不到位。
2021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建设,强化专业学习,推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
(二)要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增加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并利用专家解读、漫画解读等多种形式为公众解读相关重要政策,提供公共资源信息,拓宽便民服务通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确保2021年底前各镇、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以上。及时转发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