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区块链”概念实施诈骗提醒

发布日期:2021-02-23 14:30 浏览次数:

央视新闻2019年12月10日报道:2019年以来,全国共关闭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7批技术处置了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通过两家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关闭支付账户将近万个。

自2018年以来,有不法之徒利用了普通人的知识盲区,“炮制了”种种打着区块链概念实施诈骗的现象,其中主要集中在“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上。区块链不同于虚拟货币。所谓的“虚拟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中一个应用而已。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其中,所谓的“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区块链技术创新并不等于炒作虚拟货币,应防止利用区块链发行虚拟货币、炒作空气币等行为;也要对非法虚拟货币炒作、包装了区块链外衣的非法集资保持警惕。

万变不离其宗,包装了“区块链”外衣的虚拟货币诈骗有以下特征:

一是将“区块链”“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技术宣称为自家虚拟币的技术构造;二是编造故事、设计模式吸引投资者眼球;三是交易平台服务器放置在境外,境内行骗、境外数钱,为提前跑路做好准备。

下面我们看两个案例“复习”一下:

1.群里几百人,除了你都是骗子

2019年11月27日,太原市反诈骗中心发布紧急提醒:近期太原市出现“区块链诈骗”,已有部分群众受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

据介绍,不法分子伪装成区块链投资专家、托身“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创新”项目内部人员,通过聊天工具、交友平台和休闲论坛,大肆宣传虚拟货币、虚拟资产等非法金融资产,煽动广大投资者抓住机遇,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说白了就是在微信、QQ等社交工具中建群大肆宣扬“虚拟活比投资秘笈”等以吸引受骗者,很多时候可能群里大多数人都是“托儿”,甚至经常有群里三四百人,除了受害者以外,都是骗子的情况。

另外,在在些三、四线城市,有各种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大肆行骗。

他们伪装成区块链科技公司,以所谓虚拟货币投资专家的名义到处开免费培训班,拉人头煽动公众抓住所谓的投资机会。

行骗手法和保健品传销如出一辙,多数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对区块链和监管政策了解不深,很容易掉入陷阱。

而这种“授课现场”中,也有不少“煽动情绪”的托儿。

2.挖矿,兑币,最后一滩烂泥

郑州警方近期通报了一起涉案金额13.6亿元、受害群众7000多人的骗局。

诈骗团伙嫌疑人高某成立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AT交易所等多家公司,将购买的硬盘、主板、机箱贴标拼装成所谓的“矿机”,对客户谎称:购买投资“矿机”就可通过挖币、交易等方式获得高额回报。

该公司的宣传口号是:零风险俩月回本躺着赚钱。

但当客户高额购买其“矿机”投资后,该公司又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击为由,冻结客户兑换的虚拟货币,通过后台操作阻止客户提现,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该公司被立案后,警方侦查发现,该公司高管高某、胡某、冯某已于案发前潜逃境外。

经不懈努力与多方合作,在2019年11月,河南警方在古巴将该公司高管捉拿归案。

近期,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宣传推广,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2017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虚拟货币交易、挖矿、发币等活动利用区块链概念和发行虚拟货币进行包装,本身与区块链技术无关,涉及资金多,危害严重。

2019年12月2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北京证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目前,许多受害者因非法虚拟货币、空气币传销、披着区块链外衣的非法机子活动被骗,正如案例中的受害者一样,尝到了稍许甜头便加大投资,最后项目崩盘跑路,导致本利尽亏。

提醒广大群众,应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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