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MB2900774P/2021-00076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1-03-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按照《凤翔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评选2020年度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通知》(凤食安委办发〔2020〕21号)精神,经过逐级申报和评选验收,拟在全区表彰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区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宝鸡市凤翔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917-7215878
通信地址: 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721400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
宝鸡市凤翔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附件:
宝鸡市凤翔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
1.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2.陕西省军工(集团)鸿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3.凤翔县多美汇超市
4.宝鸡旺客隆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5.陕西西凤酒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6.宝鸡誉洲工贸有限公司凤翔分公司
7凤翔县尹家务中学
8.凤翔县柳林高级中学
9.陕西金苹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