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结合当前十四运和防汛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各镇、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自查。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区域本领域的问题隐患和风险点逐一排查,建立台账,明确任务和整治责任,强化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二是区安委会各专委会督导检查。区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关于督导各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成立12个督导组,采取各专委会包抓督导各镇的方式,由各专委会设在单位抽调1名科级领导、2名工作人员,从即日起至10月底,每月赴镇督导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镇属单位和辖区内企业不少于4个,主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镇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暗查。
三是区安委会暗访抽查。由区安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派出督查组,把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效开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