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宏强辞去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0日宝鸡市凤翔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宝鸡市凤翔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宏强辞去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