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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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9-30 11:09:52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西区凤舞路东段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2545   传真:0917—7212545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资金筹措意见;拟定县对镇的财税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县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编制全县政府预决算草案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全县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全县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订本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彩票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六)组织制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引导基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申报政府债券。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制度措施。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拟定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研究拟订支持全县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全县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制订全县投资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十四)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镇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按照上级安排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级税务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和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2.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审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事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资产的审批和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监督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辛育才,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分管办公室、预算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祁凤宁,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分管农财股、法规会计股、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股、区农村综合改革事务中心(债务中心)。


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

刘勇,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分管经建股、资产管理股、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局党组成员、采购中心主任

孙永安,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主持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分管综合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建锋,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协管办公室,分管社保股、区财政生产资金管理中心(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工会、妇委会、青工委。

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党红军,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梅,女,汉族,1974年12月出生,陕西凤翔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分管国库股、事财股、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起草,承担调研、信息宣传、大事记、政务督办、政务公开、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访、保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人员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工作,指导镇开展财政信息化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雷宏斌      联系电话:0917-7212545

(二)预算股(债务管理股)

拟订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预决算草案,汇总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及调整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批复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指导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审定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办理与上级财政的结算事项;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发行、使用和偿还等工作;联系人大财经委、审计等部门,做好人大视察和财政审计有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0917-7213689

(三)国库股(采购管理股)

负责国库预算执行,分析预测财政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承担财政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归口管理本级各类财政专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登记并监督计划的执行;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刘文洲    联系电话:0917-7212595

(四)综合股

承担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土地收益、矿产资源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等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申报;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拟定全县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晓丹  联系电话:0917-7212709

(五)农财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气象、扶贫等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指导相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拟定财政支农政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惠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管理财政惠农“一折通”网络信息系统;对重大支农和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罗宏江  联系电话:0917-7212341

(六)经建股

承担发展改革、工信、应急管理、供销、商务、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指导相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基建项目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建设投资工作;负责政策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承担金融业改革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工作;对全县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估、提出建议并向上级申报;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永锋  联系电话:0917-7212436

(七)社保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申报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指导相关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拟订有关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司君霞  联系电话:0917-7213568

(八)事财股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科文等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申报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指导相关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文化旅游等产业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文化旅游等产业资(基)金;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闫建军  联系电话:0917-7215817

(九)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股

拟订全县财政监督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中省市县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对全县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对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依法办理违反财经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拟订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资金风险监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财政局系统各股室及属各单位执行相关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淑娟  联系电话:0917-7281947

(十)法规会计股

制定地方财政法治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本县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工作;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珠算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县会计行业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0917-7212267

(十一)资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刘晓寒  联系电话:0917-721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