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362T/2021-00459 | 发布机构: 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1-09-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南环路4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82858 传真:0917—7282858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实施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应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协调组织申报林业重点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三)承担全县造林绿化责任。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凤翔”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行政许可,指导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四)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开展林木采伐、收购、经营(含加工)、运输等的审核审批和监督检查;指导、审核、监督全县森林采伐作业设计、采伐迹地更新和采伐作业质量;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担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及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林权、林界纠纷;负责管理县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集体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审批工作。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管护、经营利用。
(五)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县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和扑火队伍技能演练,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及其它相关事务;协助县人民政府起草、制定、修订森林防火预案,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责任。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的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林业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七)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政策,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退耕还林和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八)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林下经济和核桃等经济林及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参与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九)参与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林业预算并组织实施,拟订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指导、监督林业基层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县属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引智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根平,男,汉族,生于1967年4月,陕西凤翔人,大专学历,1988年7月毕业于陕西宝鸡农业学校,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根平同志主持全盘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旭同志分管国土绿化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业产业发展、林下经济管理、林业科技推广、林木病虫害防治、苗木建设与管理、飞播造林、“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湿地建设与管理、铁腕治霾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局绿化造林股、工程项目股、产业办,联系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区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区汤房庙林场、区中心苗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宇锋同志分管森林资源保护和机关内务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管理、林业行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林权纠纷、护林防火、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公益林管理、林木采伐、中幼林抚育、棚户区改造、统筹城乡、安全生产和机关党务、政务、宣传思想与精神文明、工会、妇联、综治、信访维稳、目责考核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林政股、防火办,联系区林政管理所、区雍兴林场。
局党组成员
冯书杰同志分管林业系统党务工作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效能督查等工作,协助程根平同志抓好全系统纪律作风建设。联系区国有涧渠林场。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任:张永刚
副主任:朱云鹤
成员:党 伟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文字综合、文秘档案、宣传、精神文明、信访、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教人秘、职称评定、目责考核、车辆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朱云鹤 联系电话:0917-7282858
2.绿化造林股
股 长:程晓菲
成员:刘宁刚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镇村及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国土绿化及义务植树、三化一片林工程建设;协助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程晓菲 联系电话:0917-2653315
3.林政股
股长:党珺利
成员:刘倩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林政资源管理、林政执法、国有林场管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党珺利 联系电话:0917-2653313
4.产业办
主任:李晓蕾
成员:陈娟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林业产业发展、生态扶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李晓蕾 联系电话:0917-2653316
5.防火办
主任:杨波
成 员:侯晓洲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0917-2653323
6.财务股
股 长:安星锋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系统县本级财政收支计划完成及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各类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人员调资及工资年报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安星锋 联系电话:0917-2653314
7.工程项目股
股 长:陈永强
成 员:董 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等其他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负责林业项目包装、申报及建设管理;负责湿地、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等工作;牵头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国投及林业年报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陈永强 联系电话:0917-7282858
8.工会(机关党支部)
工会主席(机关支部副书记):秦宝荣
成 员:安星锋(兼工会) 党 伟(兼机关党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支部党的建设、机关工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秦宝荣 联系电话:0917-728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