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0 15:23:18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可在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政秘股。(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东大街39号,电话:0917—7212746,传真:0917—7212746)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内容认真梳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年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项目库建设和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情况,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情况,做到了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回复“区长信箱”网民留言1条,完成政协提案5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并逐件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及时、真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扎实有效推进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但与各级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存在工作力量仍需加强,信息公开有时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条例》,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把质量关,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效,扎实做好信息收集、信息整理等工作;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考核考评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