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措施有力,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相关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领导接访安排事项等内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微信、政务头条号等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结合实际开展法治信访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陕西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用及信访流程等,向群众解答关于信访知识的各种疑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工作动态15条、政务公开15条、政策法规15条、机关建设14条、信访指南12条、财政资金信息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我局工作内容大多涉及信访人员反映的诉求,属于不便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具体工作人员业务还不够熟练,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范围及质量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学习、参加相关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审核、填报等操作,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