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0 11:26:3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利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系统”报送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6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668条、行政处罚77条、行政强制15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公告信息31条, 截至目前共导入各类信用信息6359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事项:无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三)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三、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公开应公开信息,一是采取陕西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再通过数据自动交换转后台平台,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非食品药品类执法类案件公示;二是采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NMP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再通过凤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管局(部门窗口)进行食品药品案件公示;三是利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官方“凤翔市场监管”公示号进行宣传展示;四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各项权力权利、责任事项实施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严格按时限完成并上报。我局紧扣年度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公开透明工作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政务公开,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监督,不断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形象和公信力,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我局重点从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业务培训等方面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并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力、公信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自身建设。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虽然较好的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但与市、区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群众意见建议耐心不足、研究不够。二是群众对政务公开参与度不够。虽然我们对政务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重视不够,网上互动频率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充分运用前期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成果,坚持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织密政务公开网,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附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共三张).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