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0806542C/2022-00590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2-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22年第十二批李恒超等165名脱贫劳动力发放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0-18 07:53:28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就业帮扶政策汇编》的通知(宝凤人社发〔2021〕133号),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级核定、区就业服务中心抽审,拟对李恒超等165名脱贫劳动力发放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68300元,其中:跨省75人,37500元;省内市外64人,25600元;市内县外26人,52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101820221027

监督电话:0917-7219023

附件:2022年第十二批脱贫劳动力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示花名册.xlsx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