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105763Q/2022-00463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2-1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2-10-27 09:26:11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大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       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2555     传真:0917—7212555

二、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提出加快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全重大战略规划、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贯彻执行少数由中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制定调整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认证工作。参与拟订全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制度措施。

(七)推进落实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

(八)组织拟订全综合性产业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研判全县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责,组织制定全煤炭、电力、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四)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监管油气长输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公平开放。

(十五)研究拟订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全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六)负责全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协调推动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全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商务局有关职责分工。(1)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日常工作。(2)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商务局按照需求申报安排进出口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商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

2.与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

    王晓炜,男,汉族,生于1969年2月,陕西凤翔人,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4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6年4月至1990年4月为凤翔县彪角镇财政所干事;1990年4月至2000年3 月为凤翔县长青镇财政所干事;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凤翔县范家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凤翔县范家寨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在陕西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凤翔县范家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任凤翔县长青镇(工业园区)党委副书记、镇长、长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2008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凤翔县糜杆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凤翔县糜杆桥镇党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凤翔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凤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任凤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2021年2月至今任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主管:区发改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务、意识形态、机关建设和财务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任祥,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2001年11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2001.11--2003.07在凤翔县南指挥镇政府工作;2003.07--2009.02在中共凤翔县委办公室工作(其间: 2004.09--2006.12在中央党校函授法律班学习);2009.02--2013.04任中共凤翔县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2013.04--2018.02任中共凤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2015-2017年连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18.02--2019.04任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凤翔县物价局局长;2019.04至今,任凤翔县发展和改革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经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分管项目股、粮食经营股、物资储备股,联系区粮食收储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锋,男,汉族,生于1978年1月,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公务员,1997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在县发改局工作,任办公室主任。1994年8月——1997年8月:在宝鸡农业学校学习,会计专业毕业(其间:1995年4月——1997年7月参加陕西财经学院自考,取得大学专科学历);1997年8月——2006年1月:在尹家务乡工作(其间:2004年12月——2006年1月抽调在县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工作);2006年1月——2007年10月:在陈村镇工作,任组检干事(其间:2006年12月——2007年10月抽调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办公室工作);2007年10月——2021年5月:在县发改局工作,2008年10月以来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其间:2016年6月——10月借调在宝鸡市机场办工作);2021年5月——至今:在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宏观经济调控、优化营商环境、农村经济发展、价格管理、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精神文明、综治安全、机关群团工会等工作,分管综合计划股、农村经济股、价格管理股,协管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亢宏明,男,汉族,1968年12月29日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94年10月入党。1992年7月从师范院校毕业后在彪角镇中学任英语教师;1996年10月——2005年7月在郭店镇机关任镇党委宣传干事、镇政府民政干事、镇人大干事,(其间2001年至2004年连续4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县目责先进个人);2005年8月——2021年5月,在县发改局工作,先后在政秘股、综合股从事文字综合、项目管理工作。2010年6月至今,任产业发展股股长;2021年5月至今,任宝鸡市凤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能源、商贸、工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认定、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分管产业发展股、能源股、价格认定中心,联系区节能监察中心。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工青妇、目标责任制考核、安全保密、信访、综合治理、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负责机关人事编制、干部教育、退休干部、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财务科工作;负责承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工委、工会、妇联、团委、编办、考核办相关业务。

具体职责: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联系并安排局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2.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务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会议资料,牵头编制机关党务政务信息。

3.负责局机关文件、资料的收发、批分、传递和催办工作。指导局机关公文办理工作。

4.负责催办、督查落实区委、区政府等有关会议决策事项以及领导的批示件;督查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7.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

8.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编撰全局大事记。

9.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利用、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消防、维护稳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1.负责局系统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12.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3.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14.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5.协助局党组抓好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

16.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局系统各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及法规制度的情况。

17.协助局机关党支部抓好机关支部建设。

1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崔海洋    联系电话:0917-7212555

(二)综合计划股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规划的制定,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协调编制;开展全区宏观经济预判、研判分析,对计划执行、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综合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协调落实卫健局、文化和旅游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等领域发展政策和项目建设;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研究和衔接有关深化改革工作,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规划、苏陕交流、关中平原城市群等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承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规划科、综合科、体改科、社会科、区域科、“一带一路”办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区人大办、政府办、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教体局、卫健局、文旅局、人社局、民政局、党校、残联、邮政局、调查队、深改办、金融办等相关业务工作。

具体职责:

1.负责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宏观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3.协调指导编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的评估管理工作。

4.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走势进行分析、预测,定期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5.负责制定重大课题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6.研究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政策措施建议,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7.负责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相关新闻宣传工作。

8.参与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9.参与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年度改革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内容的推进实施。

10.负责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个经济”等有关工作。

11.分析全区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组织编制和衔接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和广播电视、教育、体育、文物旅游、民政、人社等专项计划和发展政策。

12.研究分析全区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3.参与全区社会事业发展领域,中、省预算内建设资金项目的争取,提出社会事业项目年度资金争取计划;指导做好全区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的谋划包装。

1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涉及“一带一路”、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的分解、组织实施工作。

15.指导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衔接工作。

16.承担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17.承担全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1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思佳     联系电话:0917-7217286

(三)项目股

编制全区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提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推进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项目前期谋划,衔接市对区项目谋划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专项债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检法司、党政机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房地产等项目谋划争取工作。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项目办、交通科、基础设施科、机场办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区委办、考核办、区政府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相关业务。

具体职责:

1.组织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协调推动全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2.提出年度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建设安排意见,分解镇、部门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和推进工作。

3.监测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负责重点项目信息汇总、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4.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研究分析,提出推进全区重点项目体制机制改革建议。

5.负责城镇基础设施、政法领域、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

6.负责全区政府专项债政策研究和项目谋划。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亚强     联系电话:0917-7212321

(四)农村经济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林、水、气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区以工代赈、乡村振兴等工作。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农经科,区域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负责承办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农委办、乡村振兴局等相关业务。

具体职责:

1.研究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总量平衡和农村基本政策等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2.组织编制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3.组织编制全区农业、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有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乡村振兴专项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投资。

4.负责中央投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出资建设的湿地保护项目审批等工作。

5.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意见;参与研究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农村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6.参与农业、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有关法规起草、执法检查以及审核、申报,投资计划下达工作。

7.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跟踪研究趋势性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8.贯彻执行国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决定,负责全区以工代赈、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高秀荣      联系电话:0917-7215922

(五)产业和投资股

综合分析全区工业、商贸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问题,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等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衔接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有关问题,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监测研判全区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意见措施。解读投资政策,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稳投资工作,衔接市对区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工作。负责中省市资金争取工作,衔接市对区争取中省资金考核工作。负责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落实工作。负责经济动员工作。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工业科、贸服科、高技术科、投资科相关工作;负责区工信局、商务局、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局、招商局、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业务。

具体职责:

1.研究提出全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调结构、促投资、稳增长工作。

2.分析工业、商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形势,提出对策建议。拟定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商业、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流通设施及物流业、高技术产业等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协调解决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3.负责外资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落实。

4.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区固定资产年度计划,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等政策。

5.负责全区中省市资金争取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推进建议和措施。

6.监测研判全区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7.负责协调抓好局机关承担的招商引资经济动员等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0917-7216182

(六)能源股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管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油安委办公室、节约能源办公室、清洁能源替代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节能监察检测中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环资科、新能源科、煤电气科、能源促进中心、节能监察中心、秦岭办、信用办等相关工作;负责承办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电力局、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业务。

具体职责:

1.负责全区能源产业发展和项目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指导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3.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综合协调能源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境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油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规划和计划;依法对全区用能单位的用能行为进行日常监察;

6.负责对全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对申报国家、省和市级节能专项项目的节能量进行审核;

7.负责为有关部门处理节能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持;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利用监测、能量平衡测试等;

8.负责区节能监察检测中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人:高志强      联系电话:0917-7219396

(七)价格管理股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价格科、收费管理科相关工作。

1.贯彻落实中、省价格方针和政策,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2.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的授权制定和调整管理商品(服务)价格。

3.根据《陕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授权负责定价商品和收费成本监审,提出商品价格和收费的定价和调价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授权组织定价商品及收费调整价格听证工作。

5.负责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认真完成省、市重点监测的粮食、生猪、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及时对市场价格动态、走向趋势进行分析,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落实中、省价格干预措施。

6.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

7.对全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并及时公布成本情况。

8.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小刚      联系电话:0917-7213090

(八)粮食经营股

1.指导全区粮食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谋划发展;

2.负责推进粮食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工作;

3.指导解决粮食企业粮改后续有关遗留工作以及维护粮食企业职工的稳定;

4.监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共管资产和财务;

5.抓好粮食系统综合管理,按期收集汇总各粮食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经营状况,形成分析报告,提出发展改革建设;

6.负责抓好粮食系统国企党建和队伍建设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惠宏志      联系电话:0917-7211302

(九)物资储备股

对口落实市发改委储备科、粮食安全科、执法督查科相关工作。

1.研究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规划及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粮食购销工作和粮食产销合作,做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确保区域粮食流通秩序平稳;

4.做好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及粮食日常流通统计工作;

5.做好粮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

6.做好粮油应急管理及粮油市场价格监测;

7.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朱晓飞      联系电话:0917-7212550

(十)价格认定中心

对口落实市价格认定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研究对接招标投标有关工作。

1.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具体认定范围:

(1)涉嫌违纪案件;

(2)涉嫌刑事案件;

(3)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4)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5)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贯彻《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承担区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和相关工作。

联系人:白小勇       联系电话:0917-728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