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0806542C/2022-00581 | 发布机构: 人社局 |
生成日期: 2022-10-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凤翔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8所培训机构组织我区291名脱贫劳动力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
经我局审核,廉红娟等265名脱贫劳动力符合领取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条件,现对265名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监督电话:7219023
附:2022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发放公示花名册.xlsx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