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0806542C/2022-02078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2-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1-21 08:21:03 浏览次数: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人社局关于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20216号)文件要求,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高不超过50%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共吸纳本年度高校毕业生21人,2022年9-11月,为21名高校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33936元,医疗保险9733.8元,失业保险1484.7元,共计45154.4元,应享受补贴22577.25元。

经各保险机构审核,我局复核,现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7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监督电话:7219023

 

宝鸡市凤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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