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凤翔区人民政府紧扣“放管服”主题,扎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再提速。通过一年来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逐步规范的良好态势,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被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
(一)主动公开
一是认真梳理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实现政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二是明晰责任主体。紧密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服务信息。畅通现场、信函、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提升答复满意度。全年,政务信息主动公开5360条。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解读材料外,尽可能运用图表图解、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方式同步进行解读,全年政策解读19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凤翔区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其中邮寄申请13件,网站申请3件,均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管理制度。出台《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核制度》,形成组织有保障、工作有部署、实施有考核、违规有追究的工作机制,细化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限、范围、主体、结果,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加强常态化建设,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问题,共发通报4次,催办提醒116次,整改问题16次,整改错链1825条,整改错敏词181条,整改个人隐私信息32条。三是完善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一栏目名称,规范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内容,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发布、传播、互动、引导等功能,为全区各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平台管理制度建设。出台《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区长信箱管理细则》《关于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运行规则,一张操作性强、科学严密的政务公开管理体系构建完成。目前,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做到三审三校、四级审核;区长信箱做到主动、及时;依申请公开更加全面、规范;社会评议更加透明、广泛;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响应迅速、高效;政策解读更加权威、灵活。二是优化平台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辅助功能,进一步规范、整合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严格做到报备审批,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安全保障做到24小时监测。全年,全区26家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4680条,关停僵尸账号11家,通报整改问题1000余条。三是完善平台互通建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镇村便民服务站增设政务公开专区、查询点、公开栏,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咨询、答复等服务,打通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出台《宝鸡市凤翔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修订了《宝鸡市凤翔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细则》《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落实常态化检查通报机制,坚持每季度对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通报,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纳入周抽查、月检查、季通报、年终绩效考核。加强信息人员培训,通过业务培训会、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123 | ||
行政强制 | 15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1.71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2 | 2 | |||||||
(七)总计 | 16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的主动性较差,常在问题被发现后补救;二是文件解读水平有待提升,文件解读存在照抄照搬文件,无实质性解读内容,并没有讲清讲透政策的重点要点和公众关心的内容;三是各镇、各部门无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尤其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深入。
2022年,全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本区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
1.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动态调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持续加大“五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跟进政策解读,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把握好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提高解读效果,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2.进一步加强区长信箱办理。对涉及到一些职能交叉,或者较难解决的信件,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办理进度;对同一问题二次投诉的信件,加强对相关部门问责,切实提高办理效果;对同一问题多次反映的信件,加强与群众沟通,提高工作效律。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主动加强重大事项信息发布引导,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平台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及时做好回应工作。
3.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各镇、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