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7768/2022-0008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2-27 17:31:07
名  称:宝凤政办函〔2022〕11号: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函〔2022〕11号

宝凤政办函〔2022〕11号: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1-2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2-27 17:31:0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近期,市政务公开办和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分别下发了政府网站1-2月份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对我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近期区政府办组织各镇、政府各工作部门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已发布信息和转载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月份,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400条,其中新闻类信息发布161条(各镇各部门107条、信息中心54条)、政务公开信息139条(保障单位55条、其他单位84条)、公共信息77条、公示公告23条。

政务公开做的好的单位有: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人社局、卫健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具体见附件1)。新闻发布做的好的单位有:教体局、市公安局凤翔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城关镇(具体见附件2)。区长信箱办理48件,逾期办理2件,按时办结率95.8%(具体见附件3)。政务新媒体(24家)信息更新共计457条,除林业局(两月0条)未完成发布任务外,其他单位均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具体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新闻信息质量不高,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不完善,个人隐私泄露,单位内设机构信息参差不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质量。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核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提高原创信息比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点赞与工作无关信息,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图片或视频信息,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权威性、准确性、合法性。要高度重视区长信箱留言办理,做到一把手批办,分管领导主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实实在在解决。要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提高解读效果,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严格按照《宝鸡市凤翔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细则》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各个环节工作,规范操作,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因撤县设区,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受理地点和实施主体等信息需要更新。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从即日起,对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全面更新。同时,再次核查遗漏,确保不漏项目,不漏事项,信息正确详实,表格符合规范。区政府办将跟进监督,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通报。为了提高信息同步速度,各相关部门在信息全部更新后再保存同步,不要将信息更新一条,保存一条,同步一条。

(三)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各镇、各部门从即日起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已发布信息和转载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去标识化处理(*号代替)。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信息审核,将泄漏个人信息问题纳入日常监测,特别对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公开要依法从严把关,转载信息不得侵害个人信息权益。

(四)开展信息人员培训。随着领导的调整和机构的变更,各单位要随时关注三定方案,随时注意更新机构信息。要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帮助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强化责任。各信息人员要加强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在学中干、干中学,勤于思考,善于总结。

附件:1.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统计表.doc

2.区政府网站新闻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统计表.doc

3.区长信箱办理情况统计表.doc

4.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情况统计表.doc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