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MB2900774P/2022-00198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2-04-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按照宝鸡市凤翔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宝凤食药安委办发〔2021〕23号)要求,经过逐级推荐和评选,区食药安委办审定,拟在全区表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8个。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区食药安委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宝鸡市凤翔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917-7215878
通信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721400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宝鸡市凤翔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doc
宝鸡市凤翔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