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7768/2022-00217 | 发布机构: 政府办 |
生成日期: 2022-05-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原文: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等2项制度的通知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政府行政管理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哪些方面?
本细则所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指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职能机构、政府文件、政府会议、规划计划、人事、预决算、提案建议办理、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基本民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应急管理等信息。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体是什么?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责任分工。各镇、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分工管理,落实职责,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定主动公开内容,按时主动做好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各镇、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政府信息中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公开的内容。
5.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哪些要求?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及时主动公开。
6.区政府及政府各工作部门重点公开哪些政府信息?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7.各镇重点公开哪些政府信息?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及各镇、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公告栏,区档案馆、区公共图书馆、区政务服务场所、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9.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有何要求?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