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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涉医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的公告

信息来源: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2-05-13 15: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格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区卫生健康局向社会公开打击整治养老机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方式,并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17—7217755

举报邮箱:fxqwjjllg@163.com

通信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雍兴路南段卫生健康局

邮政编码:721400

(二)举报范围

一是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

二是打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老年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养老机构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配合医保部门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六是配合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七是查处养老机构内医务人员违规要求老年患者到院外购买医保药品采购目录内同类疗效药品的行为,严查医务人员违规要求患者到院外购买可通过本院备案采购方式,采购到的药品的行为。

八是查处养老机构内医务人员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九是督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把专项行动与“老年友好社区”创建、“敬老文明号”评选、“智慧助老”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相结合,将专项行动纳入全年老龄工作重点内容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价。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           

作者:( 杨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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