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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深入柳林镇指导新建生产路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2-05-24 16:50 浏览次数:

5月20日,区发改局深入柳林镇屯头村生产路桥项目现场进行察勘,安排部署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工作。

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赈”的质效,不断提升当地低收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类人员就业空间,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更多群众参与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柳林镇和屯头村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实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规定,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发放劳务报酬花名册。柳林镇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屯头村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本次项目安排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20万元,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务工15人,发放劳务报酬19.7万元,占中央资金的比例为16.42%。

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强调: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对该项目进行区、镇、村三级公示,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尽快拿出施工设计,并邀请区交通运输局相业务负责同志对桥涵设计的合理合规性进行技术指导,项目公示期满后进入招投标阶段。加快项目前期,一个月内完成施工设计、勘察、工程预算等,6月中旬进行招投标,力争7月20日前开工建设。夯实项目责任制,项目管理“四制”“三到场”“两公开”“一监管”模式。即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开工、建设、竣工到现场,公开招标、公开公示,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安全运行资金,对照项目施工设计及建设内容查看项目建设情况,严格执行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按进度、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阳光、透明、安全运行。五是组织联合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镇、村进行自验,合格后由柳林镇向发改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改局主导组织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力争把项目建成样板工程、民心工程,确保此项目能够保质保量如期建成投用,为造福一方群众,助推乡村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 农经股 张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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