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公示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凤翔区2022年度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120万元,予以公示公告。
公示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7-7212341
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2022年5月9日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