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7768/2022-00404 |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2-07-06 16:41:55 |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二季度,我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各镇、各部门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整改检查反馈问题,规范操作流程,细化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区上出台的政府网站管理系列制度和较实较细的管理工作受到市上通报表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季度,区政府网站共发布新闻等信息364条,被采用336条(含信息中心176条),更新区情栏目74条,完成市政务公开办转发任务19条,整改市大数据发展服务局反馈问题65条。完成好的单位有:发改局、教体局、市公安局凤翔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医保局、城关镇、姚家沟镇、南指挥镇。(具体见附件1)。
各单位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公开信息296条(含信息中心44条),完成好的单位有:发改局、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医保局、民政局、教体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具体见附件2)。开设“你问我答人社政策解读”和“保密宣传”专题专栏,及时解答群众疑虑,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共发布政策解读24篇,其中人社局发布政策解读17篇,信息中心4篇,发改局2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1篇。
二季度共受理群众来信84件,按期办结75件,按期办结率89.3%。主要有:问题咨询19条,求助11条,意见建议8条(涉及到招商、文旅IP建设、共享单车、垃圾处理、农村路灯照明、图书馆空调使用、笙箫园灭虫、凤翔区标志亮化等),投诉46件(涉及到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防疫政策影响出行问题;陈村卫生院医生作风问题;学生不让带水果、课业负担过重、师德师风问题;灶爷庙巷设置停车栏杆影响行人、公交不按点发车、客运司机态度恶劣、凤枣路修缮、路路通问题;卫东化工厂职工历史问题;社保卡更换难、看病难问题;天价水费、美能燃气乱收费、农村收取3330元天然气入户费问题;宅基地纠纷、村集体土地私有化、违法占用耕地、出嫁女分地问题;身份证丢失被利用、陈村秦岭山农场欺诈客户问题;开发商房款不退、西城国际违约交房、阳光小区屋顶漏水、施工危及附近楼房安全、经典庄园、笙箫郦苑物业不作为问题;秦都新城、西区广场噪音扰民问题;城市公厕不完全开放、彪角公厕脏乱差问题;禁烧小麦秸秆伤树苗、树木保护问题)。
政务新媒体(25家)信息更新共计1096条,除市公安局凤翔分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局未完成发布任务外,其他单位均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具体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信息质量不高,错敏词较多,存在问题的单位有人社局、档案局、城关镇、医保局、商务局、教体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发改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问题整改推进缓慢,至今未完全整改,政务公开机构信息不完整,在通报后仍无整改(司法局、审计局);市政务公开办转发任务完成效率不高,推进缓慢,个别单位未完成转发任务(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区长信箱办理回复中个人隐私泄露尤为突出,且办理缓慢,具体有农业农村局、枊林镇、公安局、人社局、彪角镇、交通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个别单位未提出新开设政务新媒体书面申请,也未对原政务新媒体账号注销,在未向区政府办上报的情况下,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并运行,造成同一平台开设两个账号,且原政务新媒体账号为僵尸账号,被省上通报(糜杆桥镇)。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信息审核。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核制度,特别是对附件中信息要认真复核,防止出现低级错误。对公示公告、区长信箱回复做到一把手批办,分管领导主抓,确保群众5个工作日内收到办理结果。信息发布(公开)要面向公众客观使用第三人称,规范表述,实事求是,加强时效,严防个人信息泄漏。
二要加快人员培训。对信息员岗位调整、人员变动的单位,要做好交接培训,确保不贻误工作。要加强同区政府办(信息中心)联系,寻求技术支持,积极配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政务服务网问题的整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要开展政务新媒体管理培训,让每一位信息人员熟知政务新媒体开办要求,熟悉开办与注销流程,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三要加大新媒体管理。要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实体的管理,切实加强监管平台的应用。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要书面提出申请,由区政府办根据需要统一进行网上申请、报备、审核、认证和上报。要严格按照《宝鸡市凤翔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宝凤政办发〔2021〕61号)、《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宝凤政办函〔2021〕77号)要求,规范操作,严防先开设后申请、先申请后注销、重监管平台注销轻实体存在、一平台开设多个账号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安全运行。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