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60074509/2022-0237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解读《宝鸡市凤翔区粮食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09-12 16:03:58 浏览次数:

原文: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宝鸡市凤翔区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编制目的及依据是什么?

为了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全区粮食市场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宝鸡市粮食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三、《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粮食应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原则,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四、《预案》等级怎样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突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依据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范围、价格波动幅度以及影响程度的不同,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五、全区粮食市场怎样监测和预警?

1.市场监测与报告

建立健全全区粮食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对市场粮食供求状况、价格动态进行监测、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市场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对小麦、玉米、面粉、大米、食用油的供求情况和价格进行监测,定期采集和分析全国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形势,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决策及预警意见,并按照区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2.预警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是对全区重大突发事件等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接警、报警和处警机构。办公室要对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及时组织分析、汇总,在第一时间上报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区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准确判断分析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根据会商分析结果,提出粮食应急预警及建议,经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审定后,及时通知成员单位,提前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预防事件发生,控制事态发展。 

当监测、收集、接到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确认后,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千方百计防止事态扩展,努力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局域网络、信息中心,完善预警服务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预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联系畅通,提高应急能力。预警服务系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要建立相应技术平台,信息传递及反馈要高效、快捷,做到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4.预警级别发布

粮食应急状态由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确定。特别重大(1级,红色)状态的预警由区政府提请市政府发布;重大(11级橙色)、较大(111级,黄色)及一般(IV级,蓝色)状态的预警由区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