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4:36:5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和诚信度,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按照《条例》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1条。其中基层动态5条,法定主动公开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镇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

2.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凤翔信用工作采集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

3.按照政府信息管理《条例》规定,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标准化。

4.将纳入集中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从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上进一步的优化,依托政务中心联合审批平台,设立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批,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规范化标准化进行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信息公开培训不足,由于局系统办公条件有限,无法开展科学化系统化的培训。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有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三审三校”原则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数量质量。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