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5:37:3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本年度单位办公地址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了本单位的机构概况、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局属单位以及内设机构各股室、各分管领导等职能职责信息。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实施步骤,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了各股室职责分工,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三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由办公室牵头对2022年度收发公文进行梳理,同时收集各项业务开展的相关资料,指派专人录入完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和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四是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复函办理工作,本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复函4个、政协提案18个,并全部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指定专人促进此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在政府办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三是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畅通渠道,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对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收集予以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