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6:21:0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利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系统”报送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231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136条、行政处罚75条、行政强制2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类公告信息76条,新媒体发布各类公告信息367条。

2.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保证对外发布信息的一致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平台建设:一是利用陕西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NMP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对全系统各类执法案件进行公示。二是利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官方“凤翔市场监管”公示号、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网上互动功能。专门在新媒体首页设立了微服务、微资讯、微科普3个专栏,涉及政民互动、投诉举报、通知公告、区长信箱、工作动态、企业信用年报等15个栏目,全方位公开宣传展示我局各项业务工作。

4.监督保障:我局重点从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业务培训等方面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并通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执行力、公信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部门自身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几个方面: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报送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新增软件系统多,而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和工作人员数量不匹配。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质量再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