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6:55:58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可在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政秘股。(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东大街39号,电话:0917—7212746,传真:0917—721274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等工作情况,做到了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8条,办理政协提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并逐件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及时、真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公开方式比较单一。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开等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乡村振兴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