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可在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政秘股。(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东大街39号,电话:0917—7212746,传真:0917—721274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等工作情况,做到了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8条,办理政协提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并逐件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及时、真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政务信息的服务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个别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公开方式比较单一。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强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收集、编写、公开等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区乡村振兴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