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应急管理局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1-18 17:27:0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冬春教助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好冬明春救助工作,凤翔区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早筹划。2022年10月份印发《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宝凤应急发〔2022〕82号)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各镇灾害信息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冬春救助工作业务培训,在收到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2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及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后,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宝凤应急发〔2023〕3号)文件,并积极协调财政局全力做好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准备工作。

二是勤指导。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区实际,制定2022 年度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发放标准为130元、150元和180元。对各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逐一检查指导,对资金的发放程序及方案进行了检查督促,对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进一步加快了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进展,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户。

三是强协调。由于冬春救助资金拨付时间与财政部门年度决算时间相冲突,对救助资金的发放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应急局及时与财政局沟通,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提前做好方案、审核、审批等基础性工作,待财政支付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加快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资金发放进展为99.77%,未发放部分正在纠错发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