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220160074509/2023-0277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10-17 09:36:00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宁海洋等15名同志为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3〕38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宁海洋等15名同志为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7 09:36:0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对我区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监督,根据《关于聘任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通知》(宝凤政办函47号),经主管单位推荐审查和区职转和营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后,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请宁海洋等15名同志为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用期限为2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听取并认真研究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提升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二、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要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履职尽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主动深入企业、市场主体了解民情民意,倾听、收集、反馈企业和市场主体关注的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帮助化解矛盾和纠纷;要积极宣传凤翔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定、措施及工作成效,激发公众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热情,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观念,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区职转和营商办要加强指导,督促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情况和行为进行监督,提高义务监督覆盖率。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单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名单

宁海洋      陕西秦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宏斌      凤翔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卫刚      宝鸡黄埔门业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生强      雍鑫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支部书记

       陕西西凤酒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部长

张一鸣      陕西华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穆 臣      中国物流西凤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常林科      陕西省长虹塑料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晓东      陕西科技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宝鸡记者站站长

李均强      陕西雍城建筑工程公司经理

牛宏军      牛家火锅主管

周 峰      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亚利      陕西博雅服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永忠      城关镇沙家巷居民

赵林侠      雍州大厦小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