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0806542C/2023-00470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1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12-25 16:02:04 浏览次数:

一、机构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西区市民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8:00;7月、8月:08:00—12:00,15:00—18:00)

联系电话:0917—7219000 传真:0917—721900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就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拟订全区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等有关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建立全区全民创业数据库,定期发布创业项目和信息;负责创业基地规划、推介及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落实上级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全区职业教育与技能人才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张居海

张居海,男,1967年10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学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凤翔县原郭店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共凤翔县长青镇党委、长青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凤翔县姚家沟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凤翔县糜杆桥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中共凤翔县委老干部工作局局长、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长。现任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全盘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建军

陈建军,男,1971年5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共凤翔县委基层办副主任、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包村帮扶、机关支部、机关日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市民中心管理、机关工会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市管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协管财务工作。协调联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敏

谢敏,女,1972年1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凤翔县委机要室主任、保密局副局长、中共凤翔县委机要局局长、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分管社会保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协管人事任免、调动工作。协调联系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利

张永利,男,1971年4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凤翔县政协提案与人口资源委副主任、主任、凤翔县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服务等工作;分管就业创业股、人才交流中心;协管党组和信息宣传工作。协调联系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 王小强

王小强,男,1973年10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专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凤翔县双拥办副主任、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现任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分管工作:负责劳动执法工作;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调联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 区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雷红亮,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陕西凤翔人,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副科级领导 王宏洲

王宏洲,男,1974年10月出生,陕西凤翔人,大专学历,1992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凤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凤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现任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分管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和机关工会工作。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0917-7219000)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新闻发布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的管理规则;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和区级人社网络机房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凤翔区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信息的维护更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培训和使用。

2.就业创业股(0917-7219023)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区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区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全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区各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拟订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全区职业培训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区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承担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区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人技能工程”培训机构的认定评估及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协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指导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

制订全区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等有关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本土企业和创业主体资格的初审工作,并将认定结果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负责收集本土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协调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帮助本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负责建立全区全民创业数据库,定期发布创业项目和信息;负责创业基地规划、推介及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社会保障股(0917-7219011)

贯彻执行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政策;监督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资格及领取标准,审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贯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以及审核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办法规定。负责参加工伤保险单位中相关人员工伤认定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办区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917-7219012)

初步审核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负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作。

5.工资福利股(0917-7219920)

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办区级事业单位工资业务;负责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升等级考试考核工作。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917-7219022)

拟订贯彻上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区初级职称认定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审核推荐,指导和监督全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选拔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7.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917-7219010)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拟定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处理有关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917-7219013)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实施;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培训、考核等工作,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各类执法检查活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配合处理农民工重大事件;负责全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