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322010806542C/2023-00023 | 发布机构: 人社局 |
生成日期: 2023-02-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的通知》(宝市劳服发[2022]37号)文件规定,现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所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二、年审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办理地点
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917-7211060
四、特别提醒
凡未按时参加年审和没有年审的或领证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过程停止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请持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