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非法集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08:4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联合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工作部署,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参与人员自身合法权益,区处非办会同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定于2023年3月至7月联合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行动。现将“解债”类非法集资特点及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解债”类非法集资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从事所谓“债事服务”“债务化解”等业务的机构或个人,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化解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的债权债务转化为现金流并返还收益,诱导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甚至“投资入股”。

凤翔区处非办在此提示广大群众,切勿参与“解债”类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若发现辖内有“解债”类非法集资线索,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信、发送邮件、拨打咨询电话反映问题。

举报受理方式

(1)信箱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大街39号区政府办513办公室(区处非办收)

 (2)电子邮箱:fxxjrb@163.com

 (3)举报电话:凤翔区处非办 0917-7219158

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经侦大队 0917-72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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