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26号
现将安勤连申请的位于凤翔县城南环路雍康花园B区5号楼一单元1-4-1号(凤房权证城关镇字第10508号,建筑面积115.8㎡)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04月28日,周伟、周莹和安勤连三人来我中心就周虎生单独所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询问,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不动产权证书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周虎生于2014年10月09日去世,配偶安勤连健在。周虎生的父亲文水余、母亲王玉姐先于其去世。周虎生生前共有两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周伟和周莹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安勤连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安勤连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