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财政衔接资金公示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在2023年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21万元中追减628万元,省级实际到位资金793万元,予以公示公告。
公告公示时间:长期
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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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减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