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6103220160074509/2023-0033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6-08 16:27:47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3〕24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8 16:27:4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宝鸡市凤翔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宝鸡市凤翔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特别是做好镇消防所和政府专职消防站(以下建成“一所一站”)建设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当前全区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合理谋划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体系框架,建立完善基层消防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城乡消防治理水平,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从“防”“灭”两个维度出发,围绕“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保证有生命力、有战斗力”的要求,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履职担当,提高工作质效,更好发挥基层消防管理作用,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工作责任不实、机制不全、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推动消防所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同步建设、并轨运行,最大限度实现防火、灭火力量整合。2023年6月底前,城关镇采取“单独建”的模式建成消防所;2023年6月底前其他镇采取 “依托建”的模式建成消防所。

除城关镇东关街消防救援站和凤翔高新区专职消防救援站站址所在镇外,其他镇可根据消防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建设小型政府专职消防站或多种形式消防组织,承担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任务,确保基层消防治理“有人抓、有人管”,形成“责任清晰、管理精细、治理常态、队伍专业”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模式

1.镇消防所。城关镇采用“单独建”模式,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担任所长,镇分管领导兼任副所长,招聘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3人。其他镇消防所采取 “依托建”模式,由镇分管领导兼任所长,明确2-3名现有人员兼职从事消防工作。

2.政府专职消防站或其他形式消防组织。各镇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 35547-2017),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或其他形式消防组织,其中柳林镇、横水镇可对辖区内卫星消防站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成小型政府专职消防站,其余镇可成立志愿消防组织。同时,将政府专职消防站统一纳入区消防救援大队管理,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

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安全管理员优先从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中招录,人员统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管理。

(二)职责任务

1.镇消防所。镇消防所实行双重管理,以镇政府管理为主,是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实体化运行机构,履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明确责任清单,统筹协调辖区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参与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指导督促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组织实施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全面统筹公安派出所、综治网格等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开展巡查检查,推动镇、村(社区)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相关责任,逐步扭转镇、村(社区)消防工作“空白”现状,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同时,鼓励消防所人员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使其具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2.政府专职消防站或其他形式消防组织。政府专职消防站实行双重管理,以区消防救援大队管理为主,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及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同时接受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协调。政府专职消防站与镇消防所联动运行、紧密协作,业务上互联互通、工作上交融并进,按照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网格指导、信息采集“一岗五责”的模式,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实现战时应急、平时防范。

(三)设施设备

各镇政府要根据实际保障消防所办公场地配置标准,城关镇消防所应设置不少于1间独立办公室,按照人数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视频会议系统、监督检查器材箱、执法记录仪等办公家具和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工作车辆。

(四)工作职责

1.各镇政府。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一所一站”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整体部署,作为行政执法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相关部门。区委编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可以采取下沉编制、统筹调剂等方式为消防所配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区财政局要将消防所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人社局要指导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要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协调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消防所、消防站建设,共同承担镇村社区防灾减灾和综合应急救援职责。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消防所业务指导,通过不断强化“防、宣、灭”职能,围绕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导、业务指导等环节,建立完善组织生活、值班执勤、学习训练等制度,定期调度、联训联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救早救小,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区编制、财政、人社、应急等相关部门要配套出台政策文件,保障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有财政预算、有保障措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消防所建设及运行经费要统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依据《宝鸡市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宝市财办建〔2022〕122号),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员每人不低于6.5万元/年的标准保障。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将把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推动工作任务加快完成、高效落实。

解读:宝鸡市凤翔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