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45号
现将邢建祥申请的位于凤翔区城关镇东湖路北段西侧(房权证凤字第2987号,建筑面积154.93㎡)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06月07日,邢建祥、刘忠侠、邢爱芸和邢晓芸四人来我中心就邢凤成和配偶刘忠侠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询问,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邢凤成于2023年01月12日去世,配偶刘忠侠健在。邢凤成的父亲邢保金、母亲谢彩莲先于其去世。邢凤成生前共有三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刘忠侠、邢爱芸和邢晓芸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邢建祥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邢建祥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8日